发布时间:2017-10-13 16:51: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绍兴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绍银监罚决字〔2017〕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绍兴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秦建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款资金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违规代保管经客户签章但关键条款空白的信贷资料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银行业务和员工行为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14〕57号)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13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