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6 11:31: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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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5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10月13日发布的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交通银行绍兴分行因提供不真实档案资料,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依据《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对其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交通银行绍兴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绍银监罚决字〔2017〕1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交通银行绍兴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黄红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提供不真实档案资料
行政处罚依据《中国银监会现场检查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绍兴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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