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17 15:52: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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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现在的医学的发展,我们对于一些药品的需求量也是更加的广泛了,因为我们对于现在的一些在关键时候能偶救命的这些东西的一种迷信也是比较明显的了,而这种救命药的销路也变得更加宽泛了。
 
  其实,我并不是说我们的这种救命药的有什么问题,相反,这样的一种救命药的存在本身如果说是合法合规的话,也灭有什么问题,但是我们今天要说的这个情况……也确实是让人觉得除了这档子事情也真的是非常的令人无可奈何了。
 
  10月9日,王先生委托同事花了3200多元买了10支“申捷针”,考虑到是救命药,当天下午他就选择了某品牌快递把药品送回老家。他还让买药的同事跟工作人员强调:“这是抢救病人的急需的药”。接单的快递员承诺4天以内可以送达。
 
  我们的这个故事当中我觉得当事人存在着一个什么样的责任呢……他明知道这个东西是能够在关键时候就自己的命的要,那么为什么不提前多买一些放到家里储存着,宁可过期也要多出存一点,这样的话在关键时候才能够真正的派上用场。
 
  当然咯,这个问题的话,在我们的法律当中并不构成判定你失误的一个标准,而是作为一种你应该所注意到但是没有注意到之后以至于自己的生命丧失的iq那个框下,所应该做到的反省,其它的人在看到这样的新闻的时候你们又是做何感想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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