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0 08:59: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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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吕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刘明侠)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吕银监罚决字〔2017〕1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刘明侠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款调查不尽职;贷款审查不严;对单一客户超比例授信;发放贷款置换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吕梁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4月 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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