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3 12:17:5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银行信息港消息 10月23日,吕梁银监分局网站公布对汾阳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李晓锦、郭芝斌、王伟的行政处罚信息,该行主要负责人为王伟,因参与某公司社团贷款时,未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独立评估,被吕梁银监分局罚款人民币30万元,并对主要责任人员王伟给予警告。李晓锦与郭芝斌被警告。


    附通告截图:

汾阳信用联社未对信用情况进行评估 被银监分局罚30万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