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3 15:47:1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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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宿银监罚决字〔2017〕3号
被处罚当事人名称江苏泗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巩大兵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通过违规销记贷款利息、调整欠息科目方式,办理借新还旧掩盖不良贷款;贷款资金被挪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四十三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宿迁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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