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5 12:24: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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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张鸿翔)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毕银监罚决字〔2017〕6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张鸿翔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任毕节发展村镇银行行长期间,分管综合管理部和小企业农村部,负责全行信贷政策管理、制度管理和业务监控等,未有效履行职责,对该行内部控制体系不健全、违规发放贷款行为负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毕节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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