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5 12:24: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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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袁仁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黔东南银监罚决字〔2017〕2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袁仁波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袁仁波作为岑巩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副主任,对该社违规减免职工贷款利息负直接领导责任,对发放按揭贷款不合规问题负有管理不到位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五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黔东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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