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25 12:25: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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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贵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黔南银监罚决字〔2017〕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贵定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封光荣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一个关联法人所在集团客户的贷款余额超过资本净额的15%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黔南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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