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0-30 14:39: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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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30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今日发布的常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常州分行)存在未按照规定检查监督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致使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对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严等违法行为。


  银监会常州监管分局对其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常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常银监罚决字20178号
被处罚当事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主要负责人姓名丁义春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未按照规定检查监督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致使贷款资金回流至借款人,对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严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三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常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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