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0 11:35:5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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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杨福本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集团客户授信集中度超比例
行政处罚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阿拉善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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