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2 10:18: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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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披露10宗典型违法广告案例,深圳地区四家互金平台违反了互联网金融广告法。其中,深圳市珠宝贷互联网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珠宝贷”)因在自有网站上发布的投资理财产品含有对未来效果、收益或相关情况作出承诺,被罚款10万元。

对此,珠宝贷CEO李敬姿在接受《中国经营报》采访时表示,平台收到罚单后已进行整改,目前暂时不会再做其他大的宣传。

  

事实上,在此次遭罚之外,珠宝贷一直处于艰难转型中:为化解大标问题此前曾打算借道金交所,但政策变化后又转向继续推进下沉到下游市场及消费分期。李敬姿告诉记者:公司正逐步下沉到珠宝产业链下游企业甚至终端公司,助力小微企业的发展。

  

不过在业内看来,受制于珠宝消费分期的市场成熟度和前期需要的大量投入,上述转型计划的推进显然仍存在挑战。

宣传违规遭罚

10月27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违法广告的公告,公告显示,珠宝贷在自有网站发布多款投资理财产品的广告,如“流转贷”,预期年化收益率11%、11.2%;过桥贷,预期年化收益率9%”;“供应链”中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13%”;“债权转让”中含有“预期年化收益率11.86%、12.67%、12.58%”的内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其对未来效果、收益或与其相关的情况作出保证性承诺,明示或者暗示保本、保收益,没有对该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责任承担进行合理的提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构成了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被罚款10万元。

  

在银监会在去年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中,提出“禁止网贷平台自行或委托、授权第三方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进行宣传或推介融资项目”,明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广告投放只能依托线上。

  

李敬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发布广告有经过法务部门的审核,也和很多同行交流过,但网贷行业还是新兴行业,没有可参考的历史标准,虽然有规定,但是也并不明确,比如年利率和年化率,没有规定不能用哪个。引导客户这个说法也有一定弹性在里边,所以也就发布了。但后来接到罚单后,我们也都没有再发布此类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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