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17 18:51:0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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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松银监罚决字〔2017〕3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
单位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高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对借款人违背借款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发现而未发现
行政处罚依据《流动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人民币。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松原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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