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0 17:32: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被处罚当事人担任工行博州分行副行长期间,应对该行开展个人贷款业务中,存在未对贷款资金进行管理和控制,未对贷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有效跟踪检查和监控分析,致使部分贷款资金被挪用等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行为承担直接管理责任。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行政处罚决定

  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博尔塔拉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