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1 16:38: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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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原谅和不原谅杀人犯是她个人的事情吧?她和她的家人才是受害者,我们只是旁观者。那么为什么要把我们的想法强加给她呢?我们原谅和不原谅杀人犯,对她来说没有任何实质的意义。个人看法,不喜勿喷。
 
  11月12日,湖南沅江市三中学生罗某杰因与班主任鲍某发生争执,持刀将其刺伤致死。与其同班的鲍某女儿表示:我不恨他,一命抵一命没有用,希望他不再伤害别人。
 
  原谅杀人犯我可以理解,但是压根儿连恨都不恨,连怪都不怪,我也许真的是狭隘了,我真的不理解!就想知道,她母亲也这样想吗。不得不有的恶毒的假设:如果是她儿女、或是她男朋友被杀了呢?也不怪?不恨?如果这样,才真是看透。大多数人的爱是向下的,对子女的,对父母,只要不影响生活质量,无所谓。
 
  所以说现在的这些问题的感觉……都已经是病态了,完全就是感觉要让她说:对,我恨他恨不得杀他全家,然后一群人又说姑娘你要善良理解他吧啦吧啦的?
 
  有一句话说,对离开的人最难过的不是他离开的时候,而是在离开后好多天的某个傍晚你突然想起来事想和他一起分享却发现房子里空空的只有你一个人而死去的人再也回不来。难过越多恨越多,她也需要继续生活好吗?毕竟我们是人,要学会朝前看才对的啊!这样的一个憎恨无限循环真的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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