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2 18:30: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宜银监罚决字〔2017〕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汪飞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未落实统一授信管理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昌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0月24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