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1-23 10:56: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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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琼银监罚〔2017〕64号
被处罚当事人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辛全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反《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违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四十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南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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