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3 13:09: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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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来的迟早是要来的!12月1日晚间,现金贷监管新规终于在这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落地了,监管层确实信守承诺,说了这周就是这周。《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让疯狂的“现金贷”迎来了全面、严格的监管。

以下是监管新规的七大重点要求:

1、关于新设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暂停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

2、关于批准开业: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已批设机构,要重新核查业务资质。

3、关于不当催收:各类机构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均不得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4、关于畸高利率: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

5、关于过度借贷:各类机构应当遵守“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充分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诱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

6、关于资金来源: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来源审慎管理。禁止以任何方式非法集资或吸收公众存款。禁止通过互联网平台或地方各类交易场所销售、转让及变相转让本公司的信贷资产。禁止通过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融入资金。以信贷资产转让、资产证券化等名义融入的资金应与表内融资合并计算。

7、关于个人隐私:各类机构应当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以“大数据”为名窃取、滥用客户隐私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或泄露客户信息。

这次的新规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

1、范围超出预期:官方首次定义了“现金贷”是指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贷款业务。这个概念比较大,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广,而且目前的小额贷款业务都符合这个监管范围,这个可是超出了此前市场的预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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