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6 12:22: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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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6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昨日发布的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新疆分公司存在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资产收购业务违规约定保底清收等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新疆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4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中国银监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新疆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银监罚决字〔2017〕30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新疆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骆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被处罚当事人违规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资产收购业务违规约定保底清收。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新疆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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