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06 17:23:1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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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沪银监罚决字〔2017〕33号)(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沪银监罚决字〔2017〕3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吴庆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2015年,该公司通过自主支付的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较大金额贷款。同时,该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放任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股票交易。

行政处罚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第(四)项、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罚款合计人民币9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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