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1 15:52:49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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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信息港:虽然社会舆论对于刘鑫是否出庭,非常关注,但若从法理而言,刘鑫出庭与否,其实对于该案的定罪量刑,影响并不会很大。

    日本是大陆法系国家,《日本刑法典》以1870年德国刑法典为样板制定,在对于犯罪者的定罪量刑上,与我国刑法有类似之处。
 
    换言之,对于陈世峰的定罪量刑,依据的是日本刑法典,而非某个证人对陪审团的影响。
 
    日本在2004年颁布《陪审员法》,并于2009年开始实施陪审团制度。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谋杀等严重暴力犯罪,通常合议庭由3名职业法官与6名陪审员组成,并由其中一名法官担任审判长。关于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及量刑,都应根据合议庭过半数成员的意见作出,且必须有职业法官1人和陪审员1人以上发表赞成意见判决才能成立。
 
    1,日本刑法典关于杀人罪。
 
    第199条:杀人的,处死刑、无期或者3年以上惩役。
 
    也就是说,日本刑法典对于杀人案件,其判罚与我国相似,量刑幅度由死刑,到无期徒刑,再到有期徒刑。
 
    我国刑法对于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幅度,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笔者对于日本刑法典的具体适用不清楚。但法理可以相通:既然规定了量刑幅度,对于罪犯的具体量刑,当然是考虑其犯罪情节,也就是具体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2,陈世峰的犯罪情节是不是最恶劣呢?
 
    有人提出一个观点,说日本的杀人罪若要判死刑,必须有预谋,且杀死两人以上。对于这种观点,笔者不认同。
 
    有预谋,杀两人以上,其实也是属于犯罪情节的一种,说明其行为的恶劣。
 
    但不认可上述说法,不代表陈世峰就属于”罪大恶极,不得不死“。恰恰相反,笔者认为以陈世峰的行为,尚不是最恶劣,他很可能罪不致死。
 
    (1)目前并无证据证明,陈世峰当晚就是要去杀死刘鑫,更不是要去杀死江歌。从网上介绍的事发经过,陈世峰应当是去找刘鑫,想挽回他和刘鑫之间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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