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1 17:08: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中国银监会金华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金银监罚决字〔2017〕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金华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李丽青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贷款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资金转存定期存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的通知》(银监办发〔2009〕221号)第一条;《关于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0〕275号)第三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4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金华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1月20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