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3 17:11: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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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杭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浙银监罚决字〔2017〕2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浙江稠州商业银行杭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肖刚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贷款资金回流用作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贷款资金回流用作商业承兑汇票兑付保证金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监管的通知》(银监办发〔2012〕286 号); 《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案件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06 号)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9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浙江监管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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