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4 14:38:1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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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情怀总是诗。在我念中学的时候,喜欢的除了李义山、李后主之外,爱读的诗人,还有余光中。

  那时候我还是典型的文学青年,也是从余光中那儿,我才第一次得知这个地球上有一个名叫披头四的乐队。“兰能和麦卡特尼在‘苹果公司’的屋顶露台上,披发当风,鼓琴而歌的气概,该是摇滚乐最动人的一幕。 “在我对摇滚乐一无所知的时候,余光中便给我勾勒出这样的想象空间,”披发挡风,鼓琴而歌“这一句瑰丽壮美的描绘,永远根植在我的脑子里。
 
  后来,慢慢地成为了披头的歌迷,也读了余光中信手译的歌词,顺藤摸瓜到他所写的《当我到64岁,老歌新唱忆披头》,再听得杨弦、罗大佑以不同的小径通往的《乡愁四韵》,再通过《中国现代民歌集》,开始把诗和歌串联起来。到底是先读到《江湖上》,还是先听到Blowin in The Wind呢?我也不记得了。总之,余光中对迪伦和披头的推崇备至,你知道在那个连MP3都没有的时代里,这些先入为主的名字,对一个少年的影响力有多大。
 
  就像大家说我嘲讽转基因民谣,可若你最开始对民谣的理解,“不仅是一种歌诵的方式,更是一种信念,一种情操,一种生活态度。最重要的,是江湖的豪气,草野的清,泥土的稚拙,人性的纯真,而不是枝枝节节,技巧上的小花招”,你听到的都是那样的歌,你怎么会放低你的标注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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