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6 22:33: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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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件事的过程有点跌宕起伏,有点悲情无语。巨额存款被莫名划走的张某,经历了被错判入狱的人生低谷,好在最终沉冤得雪。
 
    这件事银行错得离谱、错得离奇,作为一个服务机构,让客户冤枉入狱着实应当打板子。
 
    首先,是什么让张某落入陷阱?
 
    事情是这样的,张某以前的朋友要借钱办厂,许以“净年利息按30%支付”的条件向张某借钱。当然张某也不是没戒心,民间借贷往往许以高利回报但没有保障。后来达成的条件是:将借出的款存到对方指定的银行,这家被指定的银行出具还款承诺,保证一年内还本付息。除此之外,资金如何使用,张某不会过问。
 
    有银行做出还本付息的承诺,张某不安的心得以平伏,且可享“净年利息按30%支付”的高息回报,这看上去是一单安全且高回报的投资。
 
    其次,盖有公章的银行还款承诺书,到底是不是真的?
 
    这家银行的会计蓝某在这起案件里是一个关键人,张某把钱放心借出去,也是因为有那张盖有公章的“银行还款承诺书”。事后查清,蓝某在这个事件中有得到好处费,而事发后银行也表示,还款承诺书公章是伪造的,银行不可能向储户出具这样的承诺书。
 
    第三,张某以自己及爱人的名义陆续存入120万元,又是如何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划走的?
 
    张某原来的朋友最初告诉他,银行里的朋友可以通过存折抵押贷款,存一份贷三份。而且第一次38万元存款,张净也确实得到了11.4万元利息。注意,是“存折抵押贷款”,存折在这项贷款中只是一个抵押物,而非将存折密码告诉对方,让对方取了存折里的钱用于办厂。
 
    真相是这样,银行职员蓝某伙同张某原来的朋友,冒名办理了银行卡,并且通过挂失密码将钱取走的。
 
    最后,124万存款被“蒸发”的张某之所以从原告成被告,主要是银行认为张某是与银行职员蓝某及张某原来的朋友共同设局,故意泄露密码给对方,合伙诈骗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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