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8 20:50: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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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江歌遇害案庭审的第六天,今天上午,陈世峰做完了最后的陈述后,向江歌的母亲下跪磕头表示谢罪,但是江歌的母亲选择了不接受。

    她只想要这个杀人凶手偿命,可是日本检方却在请求判决的时候,建议法庭判处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而这恰恰也是关于此案,这两天人们争议最多的问题:
 
    杀人不该偿命吗?凭什么不让陈世峰去死?
 
    还有在网上撕来撕去不得要领的“刘鑫的律师蹭热度”“能不能判刘鑫作伪证”“到底什么时候死刑”这一类的声音。
 
    在一些以收割流量为目的的媒体引导下,人们关注的点依然是在发泄情绪,却没有回归到案件本身,更没有回归到对簿公堂的几个人身上。
 
    此前在日本拍摄的一个视频里,有一个画面很打动我:江歌的妈妈在给那些帮助她的志愿者分发一些酱菜,都是她自己做的。
 
    起初那些年轻人们还扭捏着不肯开口,但渐渐地就围到了江歌妈妈的身边,“阿姨我要咸菜”“阿姨我想要那个酱”,人在异乡的时候,总会对家乡的食物充满了眷恋。
 
    我看着那个画面突然想到,也许江歌当初,也是像这样和她的妈妈撒娇要下饭菜的吧。
 
    一旦想到这里,就忍不住心里发涩。
 
    所以,为什么日本检察官没有建议判处陈世峰死刑?
 
    我想很多人都知道,日本作为一个发达国家,其法律体系的完善程度是可以保证的,但同时,它和国内的诉讼流程,也有着很多不同的地方。
 
    一般来说,日本法庭的庭审有十二个步骤:
 
    1法庭出庭:公诉方和被告方准时到法庭报到
 
    2公审开庭
 
    3法官入庭
 
    4被告人身份确认
 
    5询问被告是否认罪
 
    6公诉方进行冒头陈述:检察官会将「检方认定的犯罪事实」在法庭里进行陈述;辩护方可以选择在之后进行辩方陈述,然而大部分的辩护方都会选择放弃,原因是没有必要。
 
    7检察官提出证据,陈述事件内容以及相关证据情况;此时检方会进行证人和被告询问,当证人人数较多时,这一阶段会进行较长的时间。检方与辩方的证人和被告询问是交叉进行的。
 
    8辩护方提出辩护意见,这时会出现两类分歧:第一种,当开庭前被告已经与检方达成协议,同意认罪的情况下,辩方律师会对被告的认罪表现和悔过态度进行强调,为被告争取较轻判罚;第二种,被告与检方未达成协议时,辩方律师会陈述反对检方指控的意见,并对证人进行询问,最后再对被告进行询问。
 
    在7-8的立证阶段中,检方的目的在于树立并确认更多对公诉有利的证据,而辩方的目的则在于推翻检方的证据,并尝试建立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看过《LegalHigh》的人应该会有印象,在这阶段里,检方和辩方对于证据的有效性,是寸步不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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