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9 10:45:36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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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名称

乌海市海勃湾黄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富彬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比例。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五条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乌海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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