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19 10:47:4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微博 微信 QQ空间

  单位

  名称

通辽市辽河镇融达资金互助社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牛占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违规吸收非社员存款、发放非社员贷款;增资扩股、大额入股未经监管部门批准。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

行政处罚决定停业整顿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通辽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3年9月26日

另一视角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