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1 14:20: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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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1年重庆、上海试点房地产税以来,对于官方何时出台房地产税的猜测,就一直没有停过。近日,财政部长发表探讨财政制度的署名文章中,又一次提及了房地产税,看来房地产税真的要提上日程、进入流程了。从2011到现在近七年时间,房地产税一度被提及又一度遇冷,其出台之难,恰恰体现了它的重要性,必须慎之又慎。

房地产税开征,税率会是多少?

2011年在重庆、上海的试点,可以说是“隔靴搔痒”,税率低、门槛高,对于市场并不会有太大的影响力。比如,上海试点的税率最高也只有0.6%,这样看200平米的房产,除去180平的免征面积,房子的评估价就算是10万一平米,房产税也才1万2,相比2000万的房价,恐怕收的税还不够管理税务的成本。

那么房地产税的税率一般在多少呢?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房地产税率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中国香港:如房地产作出租用途,则该租金收入需要缴纳物业税。每一个课税年度按照土地或楼宇的应评税净值,以标准税率向在香港拥有土地或楼宇的业主征收,税率为15%;

中国台湾:按我国台湾物业税的征收标准来看,144平方米以上的房源,每年收取的税费将有可能在房屋总价估值的0.8%-1.5%/年;

新加坡:由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对所有房产评估租金征收,自住房产的物业税率是4%,其他类型的房产的物业税率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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