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3 16:31:3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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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个小偷在家“开廉价超市”,货物均是上海大超市顺手牵羊偷来的,你怎么看?

    这种“商业模式”真是让人大跌眼镜,不查不知道,一查竟然掩藏如此天大的秘密。
 
    一:关于三个小偷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盗窃罪。有意味的是,过来一般小偷都是自己偷了,通过其它途径来销赃,现在倒好,干脆自己开个廉价超市来销赃,也亏得他们能想、敢想,还敢做。
 
    这世界,真是什么疯狂的事都有人做,只要有利益。
 
    二:关于普通居民买了是否涉嫌违法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上述规定,主要就在于这些普通居民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行为,即是不是明知这些商品是犯罪所得;另外如果你要根据购买的价格与市场价格差距进行判断,如果实际差距相当之大,你就应该有所判断,如果还要去买的话,也是有主观故意了。恐怕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即使有这方面的主观故意,如果涉及金额不是很大的话,也不会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于财富观的问题。一方面一定要“生财有道”,要勤劳致富、创造致富、创新致富,不能走歪门邪道。虽然有的人可能依靠不法途径获得了财富,但这种财富是不长久,是要付出代价的。
 
    另一方面不要贪小便宜,不要贪婪成性。对于那些买赃的人来说,就是一种贪小便宜。贪小便宜是要吃大亏的,那些上当受骗的人,不就是这种贪小便宜的结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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