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8 14:42:1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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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
 
    花呗套现从中收取手续费,被抓到会怎样?
 
    回答:
 
    本案是我国首例对利用“花呗”套现并从中收取手续费这一行为以非法经营罪论处的案件,特推送本案承办人员撰写案件分析文章。
 
    基本案情
 
    2014年下半年,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发的消费信贷产品“花呗”上线运营,其基本功能是:用户在淘宝、天猫和部分外部商家消费时,可选择由“花呗”付款,在规定的还款日之前向“花呗”偿付贷款即无须支付利息及其他费用。
 
    之后,“花呗”转由重庆市阿里小微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运营。
 
    2015年7月,杜某某与其同伙在未取得相关金融资质的情况下,通过中介人员将商品的链接地址发送给意图套现的淘宝用户。用户根据其意图套现的金额“购买”一定数量商品,同时选择由“花呗”付款。
 
    在并无实际商品交易的情况下,杜某某等人所掌控的淘宝网上店铺的支付宝账户在收取“花呗”所付货款后,即扣除7%-10%的手续费,再将余款通过支付宝转移给用户,将所得手续费按事先约定的比例与中介人员瓜分。
 
    “花呗”官方通过后台大数据发现杜某某等人经营的四家淘宝店铺存在异常的经营情况:这几家店铺的交易从付款到退款均在数小时之内完成,卖家地址与买家地址的物理距离相隔上千公里,但却没有相应的物流信息,这明显是在通过虚假交易从“花呗”套取资金。
 
    经公安机关侦查,在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期间,杜某某等人利用多家淘宝网上店铺,在全国范围内串通多名淘宝用户虚构交易共计2500余笔,从“花呗”套现共计470余万元。
 
    2017年6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对杜某某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2017年11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认定杜某某系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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