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9 17:13:2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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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萍银监罚决字〔2017〕4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刘萍

  单位

  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源支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黄志凤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出借个人账户为他人过渡资金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监会萍乡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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