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9 17:13: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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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白兴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办理同业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49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锡林郭勒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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