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29 18:48:5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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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滨海农商银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赵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同业业务违规接受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活动
行政处罚依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七条,《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
行政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80423092.25元,并处违法所得1倍罚款80423092.25元,罚没金额合计160846184.50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天津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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