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30 20:28: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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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监管很忙!2017年最后一个工作日,银监会网站还公布了两项重要内容:

一是印发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本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1月1日实施),引导四大AMC回归主业;

二是公布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出资机构查处情况,至此广发银行“侨兴债”违规担保案件的监管和处罚工作终于落幕!

该怎么看银监会的重罚?银监会做了怎样的表态?金融从业者必须重视且牢记。

根据银监会官网发布的《银监会依法查处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出资机构》,2017年12月8日和12月22日,银监会分别依法公开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违规担保案件中的案发机构和通道机构的查处情况。

银监会依法对涉及该案的13家出资机构作出了行政处罚,这13家机构包括: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恒丰银行、兴业银行郑州分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天津滨海农商银行、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吉林蛟河农村商业银行、吉林公主岭农村商业银行、吉林乾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共罚没金额合计13.41亿元,其中,没收违法所得6.61亿元,并处1倍罚款6.61亿元,其他违规罚款1930万元。

13.41亿元罚款加上此前对广发银行开出的7.2亿元“天价罚单”,意味着这一案件的总罚单金额超过了20亿元。

同时,银监会还对这些出资机构的45名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取消6人高管任职资格,禁止3人一定期限直至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对36名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警告和经济处罚。至此,广发银行违规担保案件监管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工作已基本结束。

银监会同时指出,这些出资机构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是业务开展不审慎,合规意识淡漠,以通道作为隐匿风险和规避监管的手段,用同业保函等协议为风险兜底,严重违反监管的禁止性规定,个别机构甚至屡查屡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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