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3 07:33: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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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津银监复〔2017〕360号天津银监局关于杨宝石任职资格的批复

  天津市北辰村镇银行:


  你行《关于杨宝石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津北辰村银发〔2017〕149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杨宝石天津市北辰村镇银行行长、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员应自我局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行应及时向我局报告拟任人员的到任情况。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本批复失效。


  此复。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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