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3 18:02:45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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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吉市银监罚决字〔2017〕3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单位

  单位

  名称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市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刘向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案

行政处罚依据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并处三十万元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吉林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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