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3 18:02:5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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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李超臣)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延银监罚决字〔2017〕1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

  姓名

李超臣

  单位

敦化江南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名称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办理借名垒户贷款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人民币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延边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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