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3 18:17:3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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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庆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宜银监罚决字〔2017〕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安徽怀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余汪明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未及时对任职资格被终止人员的职务作调整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
行政处罚决定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安庆银监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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