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3 19:20:4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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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问答无疑具有典型的社会标本意义,因为该事件抛出了一个大伙经常遇到,且莫衷一是,议论纷纷的热门话题——当“违章(违法)”遇见了“低素质”,抑或是低素质PK非正义(不正当)时,我们应该怎么办?

    一、以邪治恶,“以暴制暴”不是正义,用违法手段处理违法行为只能激化社会矛盾,让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并危害到社会和谐。
 
    这个道理说起来其实并不难懂,然而令人吃惊的是,在现实生活中,你经常可以看到类似文中某些人(恶意踹坏车门)的无比冲动、甚至堪称违法之“做法”:
 
    1.河北保定定州村民大冬天将小偷脱光衣服绑在电线杆子上“丢人示众”;
 
    2.山西阳城一村民碾死官员宠物狗,被官员家人打致骨折住院;
 
    3.一男子在青岛机场遭人连扇两耳光未还手,抵达大连(老家)机场后将对方打到头破血流;
 
    4.大同孕妇在商场内遭女导购掌掴,丈夫飞踹还击怒拽对方头发拖行数十米;
 
    5.一女子将轿车违停在小区门口道路上,次日轿车四轮被卸掉…
 
    这样做,结局是将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不仅引起轩然大波,而且“图一时之快”的当事人也付出了惨重代价。
 
    以“大同孕妇在商场内遭女导购掌掴,丈夫飞踹还击怒拽对方头发拖行数十米”事件为例,本来占据“道德高地”,甚至可以理直气壮要求商场赔偿的孕妇丈夫,却因一时冲动的大打出手,最后被山西大同警方处理得最重(拘留并罚款)。
 
    二、“黑暗不能驱逐黑暗,只有光明可以做到(马丁.路德.金)”,提倡人们要用法治思维、理智做法处理此类问题。
 
    如果一个有较高素质的、且不乏理智和法治思维得人处理以上问题,就会处置得当,不留太多麻烦和隐患。
 
    一是将有盗窃行为的小偷及时扭送公安机关,使其受到应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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