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4 12:46:3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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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金公司女高管因受贿罪获刑 曾利用职权为情人谋利晋升

利用职权地位为情人谋取晋升和不正当利益,还收受情人好处费近190万,中央汇金银行机构管理二部副主任王霞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

利用职权地位为情人谋取晋升和不正当利益,还收受情人好处费近190万,中央汇金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央汇金)银行机构管理二部副主任王霞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0万。

收受好处190万 助情人升职

2007年,光大银行重组,中央汇金派驻几位股权董事进驻光大银行,时任汇金公司综合部光大股权管理处主任王霞便是其中一位股权董事。

这一年,王霞回老家太原过节,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行长安排了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行长助理的王一(化名,另案处理)接待。此后,王一时常去看望王霞父母,来北京找其喝茶聊天。2009年7月左右,王霞与王一确定情人关系,双方约定各自办理离婚手续后结婚。

此后,王霞与丈夫高某成功离婚,而王一与妻子赵某因故离婚未成。2011年和2012年,王一曾先后两次起诉离婚,但均以撤诉告终。王霞和王一两人也因此有嫌隙。2012年10月,王霞与王一结束情人关系。

2009年下半年,王一想参加总行的“公推”。所谓公推,就是公开推选一些人进入后备人才池子。王一则让她在领导面前推荐自己,王霞答应了。

2010年4月,王一成功升任光大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期间,王霞收受王一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189.5万元(以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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