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5 13:40:41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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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3日,因存在将2000万实缴资本中的1900万元出借给股东,且未获总经理签字等三大问题,青岛证监局向乐视基金销售(青岛)有限公司(下称“乐视基金”)出具警示函。工商资料显示,乐视基金由乐视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100%控股。

  对此,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向记者表示,如果乐视基金将实缴资本出借给原出资股东,涉嫌通过借款的方式,抽逃注册资本,可能构成犯罪,如借给其他股东,则不构成犯罪。“乐视基金唯一股东为乐视投资,表明该资金由其借走,涉嫌构成抽逃注册资本罪。”王智斌表示。

  借走1900万的股东是谁?

  记者注意到,根据《青岛证监局随机抽查工作规程(试行)》的要求,青岛证监局机构处于2017年11月2日组织开展随机抽选基金销售业务及检查人员工作,采用抽签方式随机产生检查对象及检查人员。其中,叶向辉、王堃、刘丙明三名检查人员负责乐视基金的检查工作。

  1月3日,青岛证监局在官网公布了《关于对乐视基金销售(青岛)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青岛证监局调查发现,乐视基金存在三大问题。

  其中,乐视基金公章、人事档案全部由乐视网(15.330,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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