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7 13:20: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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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行委托贷款,作为商业银行的一项受托代理业务,为丰富金融市场、调剂企业资金余缺,曾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近些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活跃,大量的资产管理机构或类金融机构进入金融市场,并利用灵活化的募集优势和较高的资金收益优势,获取了大量的受托管理资金;与此同时,贷款牌照管理依然严格;加上股权市场的发育不够完善,资管机构获取的大量资金需要合法的投向借贷市场,于是,银行委托贷款这一通道成为大量资产管理机构的资金出口。加之银行信贷对于相关行业贷款的风控审核标准较高,资管机构的放贷需求与市场的资金需求结合,利用银行委托贷款通道也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由于资产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委托贷款规模的日益扩张,使得监管遵循的“分业经营”原则被间接突破,不同类型金融产品的风险被混同,基于国民经济“杠杆率”管理需要的银行信贷风险防控措施被绕过,在银行体系之外,存在着一个以资管为基础的“影子银行”体系。由于资管+委贷涉及多个监管机构协同监管的问题,这是监管在信贷市场去杠杆过程中需要面对的一个难题。在整个宏观金融政策强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去杠杆的背景下,监管针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出台专门的管理办法,也就成了必然举措。
 
    2018年1月6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监会”)印发了《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称“《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且具有针对性的规定。继2015年1月16日,《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颁布将近3年后,《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管理办法》共五章,共计三十二条,本文将针对《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进行解读。
 
    一、新规制定的背景及目的
 
    对于《管理办法》制定的背景、目的和作用等,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在其答记者问内容中进行了阐释。
 
    根据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答记者问,《管理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为“回归本源、规范发展”。本着对目前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控制的目的,《管理办法》对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进行了较为明确的约束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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