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0 15:13: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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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襄银监罚决字〔2017〕1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襄阳市分行营业部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崔宇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信贷管理不规范
行政处罚依据

  《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襄阳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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