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0 10:01:24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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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说前面不让喝酒这假设。他这种情形顶多拘留15天,放看守所或者拘留所。是治安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因此不会坐牢(到监狱里)更何况,他爸(近亲属)主动“自首”配合处理,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教育一通,罚点款扣分或者吊销驾照就完事了,没有坐牢那么严重。

  “喂,我儿子喝了很多酒 ,他一定要开车,我现在拦不住他,我们在塘栖大厦这边,我只能求助你们了,我真的没有办法了!”1月7日,余杭警方接到塘栖王大伯电话,说他儿子在亲戚家吃饭。
 
  不过小编我不喜欢喝酒,但是真的很好奇,真心搞不懂为什么喝醉的人格外爱开车,真的属于拉都拉不下来,有时真的恨不得上去扇两耳光,难道是为了证明没有喝多?有没有人帮我解答一下?
 
  我们这儿的真事,一青年到亲戚家喝喜酒,喝完了非要开着另一个亲戚的车走,他没有驾驶证,又喝了酒,他妈妈拦在车前都没拦住,开出去没多远,撞死骑电动车的两口子,女的还怀着孕。
 
  当然咯,这件事情的话……不会在里面过年的……最多算治安案件,在拘留所或看守所待15天,不是监狱里。而且这还是人爸主动配合打电话“自首”的,可能会减轻处罚,教育一通,发点款最多吊销驾照就完事了,也不会留案底,就做个记录。
 
  酒驾要接受的是行政处罚,吊销驾照是没跑了。根据大伯这个“自首”情节罚款金额上应该能少一些,并且限制人身自由方面应该也会酌情处理变成行政拘留吧,最多15天;应该不用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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