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1 15:09:0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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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州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朔银监罚决字〔2017〕5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王东山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三款、第四十八条
行政处罚决定

  (1)罚款20万元;


  (2)责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行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纪律处分。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朔州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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