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5 16:09:4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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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5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12日发布的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银行信息港,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西分公司”)存在转嫁抵押登记费(已退还),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等违法违规行为。


  银监会广西银监局对其罚款人民币70万元。行政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广西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桂银监罚决字〔2017〕19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张明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转嫁抵押登记费(已退还),收购金融机构非不良资产,收购不良资产未实现资产和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7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广西银监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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