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6 18:59: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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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四川隆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内银监罚决字〔2017〕1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姓名

  单位

  名称

  四川隆昌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6月23日由隆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改制成立)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王裕彬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向不符合授信条件的借款主体新增贷款、贷后管理不力导致部分抵押物灭失、违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80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内江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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