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19 10:25:02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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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襄银监罚决字[2017]13号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个人姓名——
单位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何锋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违规办理同业业务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35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襄阳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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