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22 16:03:43 文章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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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老年卡的免费乘坐公交功能即可。
 
    其它功能照旧。
 
    这才是依法对老年人安全负责的,也有利于大多数人安全乘车。建议如下:
 
    一是老年人依法享受公交优待和照顾是正确的,但不能免费。
 
    这是由《中华人民共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57条明文规定的。"提倡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优惠。城市公共交通、公路、铁路、水路和航空客运,应当为老年人提供优待和照顾"。这是法律明文规定,只能是"优待和照顾"。
 
    但不给老年人提供免费乘车、乘船、乘机。
 
    因此,全国各地为老年人提供免费公交与法无据,是违法行为,且是错误的。
 
    二是老年人享受免费的范围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58条规定:"博物馆、美术馆、科技馆、纪念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埸所,应当对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
 
    因此,老年人享受免费或者优惠的埸所只有上述埸所。
 
    取消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即是依法,也是对老年人的关系和爱护。
 
    三是这种违法行为尽快中止。
 
    近些年来,不少地区推出免费公交旨在尊重、爱护、关心老年人。但施行的结果对老年人不顾身体条件去享受免费公交,实在是有害无益。
 
    本来就是退休了,安度晚年,享受生活时,偏偏这个免费公交挠得老年人坐卧不安,摇摇欲试。
 
    出行结果发生了不少不尽如人意的事情,这是事与愿违的;同时,老年人这种行为挤占了有限的公交资源,尤其是给依靠公交出行上下班的年青人带来不便。
 
    因此,建议各地立即依法中止这种违法行为(只需发一个公告,依法取消老年人免费乘座公共交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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